根据《民法典》规定,子女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继承房子:
确定遗产范围:如果该房产是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便房产证上只有母亲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房产的一半属于父亲,另一半才是母亲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房产是母亲的个人财产,那么整个房产都属于遗产范围。
明确继承方式:若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按照遗嘱或协议内容执行。若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确定继承份额: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例如,若母亲没有父母,只有父亲和子女,那么父亲先分得房产的一半(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剩余的一半由父亲和子女平均分配。
办理继承登记:可选择公证继承,凭继承权公证书办理;也可选择非公证继承,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经查验、公告后办理,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通知》,需提交《重庆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属证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材料等;还可选择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