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要是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让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定过错包含这几种情况: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赔偿范围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精神利益损害赔偿。因为配偶身份解除,无过错方依赖利益和相互扶助利益会受损,名誉权、人格尊严权等精神利益也会受到损失。另一方面是精神痛苦赔偿,就是无过错方因过错方的行为,遭受了精神折磨。
至于赔偿数额,要综合很多因素来确定。具体包括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还有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要是遇到离婚时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无过错方得先收集好能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的证据,比如重婚的相关证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然后可以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要是协商不成,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判决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