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向法院起诉追讨四十万欠款,是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的。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比例分段累计来交纳。
对于四十万标的额的案件,受理费这么算: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算下来是(10万 1万)×2.5% = 2250元;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即(20万 10万)×2% = 2000元;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也就是(40万 20万)×1.5% = 3000元。把这些费用累计相加,案件受理费总共是7300元。
不过要是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调解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受理费可以减半收取。另外,除了受理费,可能还会有申请费等其他费用,具体费用要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