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额达350万,若无减轻处罚情节,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还可能被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结合案件情况判定。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若在产品中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行为,且销售金额达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会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额为350万,远超二百万元这一标准。不过在实际司法中,具体的量刑并不是固定的,会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像犯罪人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如果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相关的法律问题存在疑惑,或者需要了解具体案件的法律应对策略,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