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异地传唤且未立案,不必过度担心被拘留,因为未立案时通常缺乏拘留的法定前提条件,安心配合调查说明情况即可。
(二)面对异地传唤,要保持冷静和理性,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工作,如实陈述相关事实。
(三)若是在异地传唤过程中执法人员要实施拘留措施,当事人可要求其说明符合拘留的具体情形和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