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和侵占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挪用资金主要侵犯的是资金的使用权,也就是说,挪用者只是暂时把单位资金拿出来用,并没有想把资金的所有权据为己有。而侵占罪侵犯的则是财物的所有权,是把财物完全占为自己的。一般情况下,挪用资金不会转化成侵占罪。
挪用资金有下面几种情形的,就会被立案追诉。如果挪用本单位资金达到五万元以上,并且超过三个月都没还;或者挪用五万元以上去做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三万元以上去进行非法活动,这些情况都符合立案标准。
侵占罪是指把别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自己的,而且数额比较大,还拒不退还;或者把别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还拒不交出。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时,要根据这两个罪名各自的构成条件来判断,不能只看挪用时间长短就认定是不是构成侵占罪。所以大家在涉及资金和财物处理时,一定要清楚这些法律规定,避免不小心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