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依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二)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归个人,例如一方婚前财产。
(三)特殊情况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四)约定优先
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且合法有效,按约定处理。具体分割要根据财产实际来源、出资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