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挪用资金罪里,如果有人挪用自己所在单位的资金,把钱给自己用,或者借给别人,然后用这笔钱去做营利活动;又或者这笔钱借出去超过三个月都没还,而且涉及的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这种情况就会被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要是用挪用的资金去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同样会被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这里要提醒大家,别以为挪用了资金就一借不还了,法律可是有相应规定的。要是在相关部门提起公诉之前,把挪用的资金还回去,是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机会的。要是挪用资金的犯罪情节比较轻,甚至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这也给一些不小心犯了挪用资金错误的人提供了一条补救的路。不过,千万别心存侥幸故意去挪用资金,违法的事一定不能干。一旦涉及的金额达到 “数额特别巨大” 的标准,后果还是很严重的,能及时止损就赶紧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