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场车祸导致20人死亡,而且肇事者要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那他的行为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还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这种情况。
按照《刑法》规定,要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法规,从而引发重大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者让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且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这个造成20人死亡的肇事者,一般会在这个量刑区间里判刑。
不过,如果肇事者在撞人后,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选择逃跑,结果使得被害人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那他面临的刑罚就更重了,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实际的量刑过程中,法院不会只看事故后果和逃逸情况,还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肇事者被抓后的认罪态度好不好,有没有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有没有积极对受害者及其家属进行赔偿,尽力弥补过错;另外,他有没有自首、立功等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最终的量刑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