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主张权利:发生财产损害纠纷后,权利人应尽快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书面函件等。
(二)保留中断证据:若出现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况,要留存好相关证明,如协议、承诺书等。若选择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应按规定流程进行,确保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三)特殊情况申请:若权利受到损害已接近二十年,仍未解决的,若有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延长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