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了以后,三十天内双方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如果过了4天,因为仍在这三十天期限内,两人可以去领取离婚证。
在这三十天里,只要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查明双方是不是真的自愿离婚,有没有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要是这些都没问题,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予以登记,并发离婚证。
不过,如果超过了这三十天期限,双方没去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时候,要是双方还坚持离婚,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度过一个离婚冷静期,然后在之后的三十天内申请领离婚证。
建议打算离婚的夫妻,记好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期限,提前商量好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问题,到期后及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避免因未及时申请导致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撤回,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