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担保的情况,这里面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它们的担保期限是有法律规定的。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对担保期限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不过很多时候,可能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模模糊糊,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就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那天开始算,一共是六个月。
咱们再来看看,要是在担保期间内出了状况会怎样。对于一般保证,如果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或者没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那么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而连带责任保证呢,要是债权人没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那连带责任保证人也不用担责了。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没约定或者不太明确,保证期间就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并且给了债务人宽限期,等这个宽限期结束那天开始算。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不管是借钱出去要别人担保,还是给别人做担保,都一定要在合同里把担保期限写清楚,千万别含糊。如果不小心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债权人就得在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内,及时采取行动,该起诉起诉,该要求保证人担责就要求,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而保证人呢,也得清楚自己的责任范围和期限,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