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通常会从轻处罚。
(二)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也会在量刑时得到考虑,适当从轻处罚。
(三)犯罪嫌疑人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司法机关也会酌情从轻处理。
(四)若属于累犯,即之前有过犯罪被判刑,此次又犯罪,法院会从重处罚。
(五)如果被盗财物被追回、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赔,这在量刑时会被视为积极表现,可能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