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有些债务人会耍小心思,转移自己的财产,这种行为其实背后藏着不少法律门道。如果债务人在诉讼期间,为了赖账,用放弃债权、不要债权担保、白送财产等方法随意处理自己的财产,或者故意把到期该收回的钱的还款时间往后拖,让债权人的钱可能要不回来,这时债权人就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让法院把债务人这些赖账的行为撤销掉。
还有另一种情况,要是债务人用特别低的价格卖自己的财产,或者用特别高的价格买别人的东西,又或者给别人的债务做担保,这些行为影响到了债权人的钱能顺利收回,而且和债务人交易的人也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债务人是在故意赖账,那债权人同样能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
不过,债权人的这个撤销权也不是能无限期使用的。如果债权人知道了债务人这些耍心眼的事,要在一年之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要是从债务人开始搞这些小动作那天算起,过了五年债权人都没去行使这个权利,那之后就再也不能请求撤销了。
给债权人的建议是,在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时,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交易记录、协议等,然后及时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争取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