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涉及公司财产划分,得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要是公司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独资企业,双方能先商量,看看能不能把企业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转给另一方。要是商量不拢,情况又有所不同。要是有一方想继续经营企业,那就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然后拿到企业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要是双方都想经营企业,那就通过竞价的方式来决定谁取得,取得的一方再补偿给对方。如果双方都不想经营这个企业,那就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清算和注销。
要是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而且夫妻中有一方不是公司股东。双方协商好把出资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转给这个非股东的配偶。这时候,如果超过半数的股东都同意,并且其他股东也放弃优先购买权,那非股东配偶就可以成为公司股东。要是超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是他们愿意用同样的价格买下这部分出资额,那就把转让出资得到的财产进行分割。要是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愿意购买这部分出资额,那就会被视为同意转让。
这里要注意,在实际操作中,一定要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