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官司里,4岁小孩抚养权的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判决时主要看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
有一些情形能让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优先被考虑。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法院会优先考虑。要是子女跟着这一方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也会优先考虑这一方。此外,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或者子女跟着这一方生活对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一直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等严重疾病,或者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和子女一起生活,这一方也会被优先考虑。
要是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差不多,都想直接抚养子女,并且子女单独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同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照顾孩子的意愿和能力,那么这可以作为父或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建议想争取抚养权的一方,尽量证明自己有更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符合上述优先情形的要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绝育证明、孩子长期生活环境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