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达成和解之后能不能继续追究责任,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和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内容既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又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这种情况下,一般得按照协议来履行,不能随便再去追究责任。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中,还是可以继续追究的。要是和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又或者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受损害的一方就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这个协议。协议撤销之后,就能够继续追究责任了。还有就是,如果和解协议没有把所有损失都涵盖进去,对于没有处理的那部分损失,当事人可以继续主张自己的权利。
给大家的建议是,签订和解协议前要仔细考虑协议内容,确保其能充分保障自身权益。要是发现协议有问题,要及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