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小三介入婚姻,鉴于一般情况下法院不判小三对离婚担责,可将重点放在收集配偶过错证据上,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有过错的配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当发现配偶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积极收集财产赠与的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三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所以配偶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