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先尝试双方协议分割房子;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登记方,未还完的贷款算作登记方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登记方要补偿给另一方。
(二)若房子是婚后购买,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贡献、子女抚养等因素来分割,能协商确定一方得房,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