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对执行依据有异议,解决方式如下:
如果执行依据是法院的判决、裁定,案外人可走审判监督程序。要是觉得原判决、裁定有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受损那天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要是执行依据是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案外人能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就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若理由不成立,就裁定驳回。要是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并且和原判决、裁定无关,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建议案外人遇到此类情况,先明确执行依据的类型,再按照对应的方式解决。在提出再审申请或执行异议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