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款人不一定得去当地法院。正常来讲,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
不过存在例外情况。如果借贷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又没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没法确定的,那么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这意味着出借人能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所以,起诉欠款人要不要去对方当地法院,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仔细查看借款合同,确认对合同履行地有无约定。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收集好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是接受货币一方,然后考虑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这样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