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恋关系里,女方提出退婚时,不一定就得承担全部责任。咱们先说说彩礼这事,如果双方没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照法律规定,给彩礼的那一方要是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的彩礼,法院通常是会支持的。这就好比说,本来是奔着结婚才给的彩礼,现在婚结不成了,女方就应该把彩礼还回去。
再看看恋爱期间的赠与。要是一些日常的小赠与,像节日送的礼物、小额的转账,这些就相当于无偿送给对方的,不用返还。这就跟朋友之间互相送个小礼物一样,送出去了就别想着要回来。但要是那种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比如送了昂贵的首饰、给了一大笔钱,这可能就会被当成附条件的赠与。要是最后婚没结成,也就是条件没达成,送东西的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返还的。
要是双方既没有彩礼,也没有大额赠与这些情况,只是单纯的退婚,女方就不用承担所谓的“所有责任”。退婚其实就是当事人表达自己对婚姻的想法,只要女方没有欺诈、故意隐瞒重大事情这些过错行为,一般是不用额外担责的。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如果遇到彩礼或者大额赠与的纠纷,双方最好先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也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