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离婚官司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办法来确定管辖法院。也就是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要是被告的户口所在地和他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样,那就由他经常居住地方的法院来管这个离婚案子。
2、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管辖法院的确定方式不同。
如果要和不在中国境内生活,或者找不到人、被法院宣告失踪的人打离婚官司,就到原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是原告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样,就去原告经常居住地方的法院起诉。
夫妻中有一方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要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就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方的法院起诉;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的地方,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地方的法院管辖。
现役军人的配偶起诉离婚,如果是非军人起诉军人,并且军人一方不是文职军人,这种情况下由原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