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动产相关事务里,撤销权的行使情况不少,大家得留意。
先说说赠与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把不动产权利转移给受赠人之前,是能撤销赠与的。不过要是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且依法不得撤销的,那就不能随便撤销。要是受赠人做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事,或者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又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撤销事由那天起一年内,能行使撤销权。
要是因为重大误解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比如对不动产的重要信息理解错误,实施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九十天内可以撤销。要是有人被欺诈、胁迫,或者受第三人欺诈而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的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开始算的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
需要注意,当事人从实施这个民事法律行为那天起,超过五年还没有行使撤销权,这个撤销权就没了。大家遇到相关情况,要及时关注时间,保护好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