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把人拘留后,要是不存在无法通知的情况,也不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因为这两类犯罪通知家属可能会对侦查工作不利),就必须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要是一开始因为有碍侦查没通知,等这种情况消失后,得马上通知家属。
要是家属在规定时间内没收到通知,有两种办法可以了解情况。一种是家属自己去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问一问。去的时候,要跟工作人员说明自己和被拘留人的关系,还得带上能证明身份和关系的材料,像身份证、户口簿这些。然后跟工作人员说想了解被拘留人的情况,以及获取相关的家属联系信息。
另一种办法是委托律师。律师可以拿着自己的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和委托书等材料,向公安机关了解与被拘留人相关的情况。这样家属就能知道被拘留人的一些状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