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债权人来说,若共同债务事实清晰、证据充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
(二)夫妻双方若对债务分担有争议,可积极收集证据,如证明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一方是否恶意举债等,以便法院综合考量经济状况、债务用途等因素确定各自承担比例。
(三)若判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要及时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