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强制执行后足额拿到抚养费,本次执行结束,但后续抚养期内对方仍要按约定或判决支付。对方逾期未付,可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二)若强制执行未足额拿到抚养费,可与执行法院沟通。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等措施;也会对被执行人罚款、拘留;还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发现被执行人转移、隐藏财产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可追究其刑事责任,促使其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