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要是有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干了些损害另一方权益的事儿,导致最后离了婚,没过错的那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获得损害赔偿的。
第一种情况是重婚,简单说就是已经有了配偶,还和别人去登记结婚,这明显是违背了婚姻的忠诚原则。第二种是与他人同居,就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的异性长时间、稳定地住在一起,这也严重伤害了另一半的感情。第三种是实施家庭暴力,像对配偶动手殴打、捆绑,或者进行精神上的侵害,这是对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侵犯。第四种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长期折磨家人,或者恶意不履行照顾、抚养的义务。另外,要是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不过呢,没过错的一方得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就提出损害赔偿的诉求,同时还得拿出相关的证据来。证据有很多种,像证明重婚的结婚证,遭遇家暴时的报警记录,这些都能在关键时刻帮上忙。要是没有证据,法院也没办法支持你的诉求。所以大家在婚姻里遇到这些情况,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