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身份与婚姻关系证明、诉讼文书、证据材料等,具体如下:
- **核心必备材料**:
- **身份证明材料**:原告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律师或近亲属代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等相关代理材料。此外,原告需提供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所地等基本信息,如有被告身份证号码,也需一并提交。
- **婚姻关系证明材料**:通常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结婚证丢失或损毁,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办或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 **起诉状**:需包含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诉讼请求要明确,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数额等。事实与理由部分应客观陈述婚姻状况及感情破裂原因等,并引用相关法律依据。起诉状需原告本人签名或盖章,份数为被告人数加一份。
- **支撑性材料**:
- **子女抚养相关材料**: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亲子关系。还可提供自身收入证明、居住证明等,以证明抚养能力;若主张抚养权,可提供子女长期跟随自己生活的证明等;若涉及抚养费诉求,需提供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依据。
- **财产分割相关材料**:涉及房产,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车辆分割需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等;存款方面,可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存款证明等。同时,若有夫妻共同债务,需提供借条、贷款合同等相关凭证。
- **证明感情破裂的材料**:如分居满两年的租房合同、体现感情不和的通信记录、家庭暴力报警回执及伤情鉴定报告、对方赌博或吸毒等恶习的处罚决定书或戒毒证明等。
此外,若存在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殊情形,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失踪证明、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意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