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的案件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方缺席几次法院就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
通常来说,如果对方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在离婚诉讼中要是被告缺席,这时就得看原告提供的证据情况。要是原告的证据能充分表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像存在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法定情形,法院就可以依法判决离婚。
不过,要是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就算被告缺席了,法院也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由此可见,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和被告缺席的次数没有直接联系,重点在于能不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给大家的建议是,起诉离婚时一定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有效证据,这样才能增加胜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