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范围,离婚时只能分配夫妻共同财产,要和父母财产区分开,父母财产由父母处置,夫妻不能分配。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先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对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夫妻一方享有的权益,要依法保护。
(四)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在分割财产时,该方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