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30天离婚冷静期给了夫妻双方重新思考的机会,而且在这个期间是能撤回离婚申请的。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且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这之后的30天内,如果夫妻中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带着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还有那张《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去的时候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申请进行核实,确定没问题后,会发给申请人《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离婚登记处理表》这些一起存档。
另外,如果过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接下来的30天里,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这种情况也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给大家一些实用的法律建议:要是在冷静期内想清楚不想离了,一定要及时去撤回申请,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而如果决定要离婚,就记好时间,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别因为忘记时间,让离婚变得更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