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处于刑事拘留侦查阶段,可与公安机关沟通,若能证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或使公安机关认定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有机会被释放。
(二)犯罪嫌疑人可主动申请取保候审,若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经办案机关批准,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后能获释。
(三)若是行政拘留,等待拘留期限届满,便会自然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