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因精神虐待而判离婚的案件里,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要是精神虐待方的行为对孩子成长产生负面影响,那法院通常不会把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是跟着母亲生活。不过要是母亲有严重精神疾病这类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那就另当别论了。而两到八周岁的孩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抚养权归属。比如双方的经济条件,经济稳定的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生活环境也很重要,良好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还有双方的品德,品德良好的家长能给孩子树立正面的榜样。如果受害方经济稳定、生活环境好,还能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要是孩子已经八周岁以上,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想法。所以,受害方要是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收集一些证据。一方面收集精神虐待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不利于孩子成长;另一方面收集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像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等。通过这些证据,能增加自己争取到抚养权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