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责任不把主观过错作为构成要件。它是一种归责原则,不考虑行为人的过错,只要其行为致使他人受损,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无过错责任里,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都要对损害后果负责。这么做是为了合理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促使从事危险活动的人加强安全管理。
像高度危险作业导致他人损害、环境污染侵权、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等情况,都适用无过错责任。只要有损害事实,并且行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就得承担责任,不用考虑其主观上有无过错。
也就是说,在无过错责任的构成中,主观过错因素被排除在外了。如果遇到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受害人不用证明行为人有过错,只要证明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就能要求行为人担责。而行为人若想免责,就得证明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