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审理时间会因适用程序不同而存在差异,下面分别说说民事和刑事案件。
先说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过本院院长批准能延长六个月;要是还需要延长,就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再看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要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要是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审理时间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普通程序的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审理时间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遇到纠纷要清楚这些审理时间规定,在审理超期时,可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