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恶意申请商标行为,若遇到可向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举报,其会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二)若发现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情况,可向商标局反映,商标局会驳回申请;若商标已注册,商标局会依职权宣告无效,也可由其他单位或个人请求宣告无效。
(三)面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情况,可向法院说明情况,法院会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