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仅在聊天中向他人发送商标,未进行生产、销售等商业行为,通常不构成商标侵权。
根据《商标法》,商标侵权主要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情况。你未进行生产,也没有销售商品等实际侵权行为,不符合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
然而,如果发送商标的行为,导致了对方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者你发送商标时存在恶意,例如试图假冒该商标品牌进行欺诈等,那么可能构成侵权。但如果是正常的业务交流,为了介绍产品相关信息而发送商标,且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通常不会被认定为侵权。
建议你收集好相关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自己发送商标是出于正常的业务沟通目的,而非侵权故意。若对方继续追究,可与对方协商,向其说明情况,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