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把孩子丢弃,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遗弃罪。法律规定,要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而且情节恶劣,那就构成遗弃罪。
哺乳期的孩子显然属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父母对他们是负有抚养义务的。如果父母把哺乳期的孩子丢弃,让孩子处于可能面临生命危险、健康受损的境地,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举个例子,把孩子丢弃在偏僻少人去的地方,或者恶劣的天气环境中,孩子很可能因为没人及时救助而伤亡。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把孩子丢弃之后,很快就被别人发现并且得到了救助,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也就不构成遗弃罪。但要知道,孩子是无辜的生命,无论如何,父母都不应该轻易丢弃自己的孩子,这不仅是道德上的严重缺失,也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