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材料: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与父亲亲属关系的材料,确保自己是适格的自诉人。
(二)证明犯罪事实材料:
1.收集父亲有抚养义务却拒绝抚养的证人证言,像邻居、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证言。
2.准备医院病历、学校缴费记录等书证,证明父亲在孩子就医、上学等方面的遗弃行为。
3.若有体现父亲拒绝履行抚养责任的聊天记录、录音等视听资料,也用作证据。
(三)提起诉讼:准备齐全材料后,写好刑事自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