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事务里,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通常不能一起要,但也有特殊情况。违约金主要是起到补偿的作用,说白了就是为了弥补守约一方受到的损失。要是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会让违约的那一方承担太重的责任,这就不公平啦。
一般情况下,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造成的损失少,当事人可以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让他们帮忙把违约金提高,用这种方式来弥补损失。在这种时候,就不能再要损害赔偿金了。比如买房子,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如果卖家违约给买家造成的实际损失比违约金多,买家就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而不能同时再要损害赔偿金。
不过呢,要是违约金是针对特定的违约行为定的,并且这个违约行为除了按照违约金条款处理之外,还带来了其他损失。对于这部分额外的损失,在主张违约金以后,还能另外主张损害赔偿。打个比方,在一份装修合同里,约定了工程延期的违约金,结果装修公司不仅延期了,还因为使用劣质材料给业主造成了其他财产损失,对于这部分财产损失,业主在主张延期违约金之后,还能要求损害赔偿。
所以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清楚法律的这些规定,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避免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免得给自己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