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抢夺罪是有数额要求的。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一般情况下,达到这个数额标准,就会被认定构成抢夺罪。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存在多次抢夺的行为,即便抢夺财物的价值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同样会被认定构成抢夺罪。
另外,还有几种情形会让“数额较大”的标准有所降低。比如抢夺救灾、抢险这类特定款物;抢夺行为导致他人受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在一年内,曾因为抢夺而受过行政处罚。如果有这些情形之一,“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一般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来确定。
这里要注意,很多人可能会误以为只要抢夺数额没到一千元就不会构成犯罪,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多次抢夺或者有上述特殊情形时,即便数额未达标准,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抢夺罪。所以大家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要遵守法律,不能随意抢夺他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