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后到了开庭的时候,当事人其实有权利选择是否亲自去法庭。不过呢,这得看具体情况,因为不同选择会带来不同后果。
要是你是原告,法院给你发了传票让你去开庭,可你没正当理由就是不去,那法院就会按照你自动撤诉来处理,也就是说你的这场官司就相当于白打了。但要是遇到了像地震、洪水这样的不可抗力,或者突然生了重病没法去,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跟法院申请把开庭时间往后延。
如果你是被告,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出庭,法院可不会等你,会直接进行缺席判决。这就好比你放弃了在法庭上为自己说话、和对方辩论的机会,最后很可能会得到一个对你不太有利的判决结果。
要是当事人实在没办法亲自去开庭,也不用太着急。可以找个人帮你去,也就是委托诉讼代理人。像律师就很专业,能替你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近亲属和你关系亲近,也能代表你的想法。让他们代替你参加庭审,行使该有的权利,这样就能最大程度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