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很多人认为事故认定结果没出来,车辆就不能取走,其实并非如此。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收集证据,交警部门有权扣留涉事车辆,不过他们有责任妥善保管这些车辆,以便后续核查。
如果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天内,交警部门就得通知车主来领取扣留的车辆。假如不需要进行检验、鉴定,交警部门就应及时告知车主取车。
要是车主想在事故认定结果出来之前提前取回车辆,也是有办法的。可以主动和交警沟通,向他们证明车辆的检验工作已经完成,或者提供其他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只要满足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要求,即便事故认定结果还没出来,也能够把车取走。
给大家的实用法律建议是,在发生事故车辆被扣留后,要及时和交警部门保持联系,了解车辆检验鉴定的进度。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准备好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这样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快取回自己的车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