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选择协议离婚的时候,是能够把房子给到子女的。从法律层面来讲,夫妻二人对于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拥有一块蛋糕,都有决定怎么分这块蛋糕的权利。所以在离婚协议里,双方可以你情我愿地商量好,把房子赠与给子女。这就相当于是两个人一起做了个决定,把蛋糕送给别人,这种行为其实就是法律上说的赠与,是基于双方都同意才进行的。
不过呢,这里有一些事儿得留意。要是房子还有没还清的贷款,那就得考虑银行这些债权人的想法了。毕竟银行借给你们钱买房,它也有自己的权益。就好像你跟朋友借了钱买东西,你要把这东西送人,得先跟朋友说一声。而且离婚协议得写清楚房子的具体情况,像房子在哪儿、面积多大,还要明确表达出是自愿把房子赠与子女的。
另外,签完协议后要赶紧去办理房子的产权过户登记。在没办完过户之前,赠与人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撤销这个赠与的。打个比方,本来答应把房子给孩子,但后来又不想给了,就可能撤销。要是碰到一方不愿意配合过户的情况,另一方或者子女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把过户的事儿办了。大家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一定要重视这些法律要点,维护好自己和子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