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财产分割决定反悔: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离婚后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等待法院受理审查。
(二)对子女抚养权问题反悔:先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且有正当理由,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可向法院起诉。
(三)对离婚本身反悔:由于婚姻关系已解除无法恢复,只能双方自愿复婚,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