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生纠纷由合同发货地法院管辖,同时该约定没有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发货地法院具备管辖权。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管辖约定中的应用。
(2)若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合同对履行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根据争议标的不同确定合同履行地。如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若发货地属于合同履行地,发货地法院有管辖权;若不属于,则无管辖权。
提醒:在签订合同时,可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避免后续纠纷管辖不明。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