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用于孩子医疗;协商不成,凭借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带娃输液遇到困难时,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提供必要协助。
(三)离婚协议未明确医疗费分担的,可与对方重新协商孩子此次及后续医疗费用分担;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孩子实际需求等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