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了别人2300元通常不会坐牢,但存在特殊情况时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一般达到此标准才构成诈骗罪并需承担刑事责任。多数地区以3000元作为“数额较大”的起点,若当地亦是如此,诈骗2300元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不构成诈骗罪,不会坐牢,但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然而,若所在地区将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定为低于2300元(需报“两高”备案),则构成诈骗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存在诈骗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以及多次诈骗累计金额达到当地立案标准等特殊情形,即便单次诈骗2300元未达标准,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