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合同无处不在,但有些合同依据《民法典》是可以撤销的。
要是当事人因为对合同的重要部分认识出错而签订了合同,这就属于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比如把价格看错、对商品规格理解有误等情况,这样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用欺骗手段,让对方在没表达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了合同,像卖东西时故意隐瞒商品的重大缺陷,受欺骗的一方就有权要求撤销合同。要是第三人搞欺诈,让一方签了合同,而另一方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欺诈行为,受欺诈的一方同样能撤销合同。
一方或者第三人用威胁手段,迫使对方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签合同,这种合同也能撤销。比如有人威胁对方不签合同就伤害其家人。另外,如果一方趁着对方处于困境、没什么判断能力的时候,让合同在成立时明显不公平,像在对方急需用钱时,以极低价格收购其贵重物品,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要是发现自己签的合同有上面这些情况,当事人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以撤销合同的理由那天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建议大家在签合同前仔细阅读条款,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